最近看到武汉大学图书馆那起性骚扰诬告案一审结果出炉了,法院明确认定“不构成性骚扰”,原因是:男生皮肤病复发,挠痒痒。
这是个看起来有点荒唐、甚至有些讽刺的结果,但更让我觉得魔幻的,是诬告方在败诉后,竟然还能发出一篇“我已经恢复啦,我会继续发光发热”的贴子。甚至附带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:
“不管他申请哪所境外的学校,都会收到我的证据材料。”
“我确实保研成功啦~我会继续去美美读博啦~”
“至于他,我希望他能顺利从业(但我想会很难)。”
她败诉了,却像赢了一样。
我不是法律专业的,但我知道一个最基本的常识:性骚扰是非常严重的指控,而诬告是对社会信任的摧毁。
如果真的受害,就应该提供清晰的证据并依法申诉;但如果没有,反而利用指控去阻碍他人的人生、打击别人的前途——这已经不是“情绪发泄”可以解释的行为。
而法院给出的判决,已经明确说明了——没有构成骚扰,没有实质证据。
这并不是一次“我觉得他不舒服所以他就有罪”的讨论;这是现实世界,法院讲证据,不讲“感觉”。
但令人心寒的是,那个男生可能从始至终都没有话语权。他挠痒痒的时候,没想到未来申请学校、求职、社交,都可能因为一份“被指控性骚扰”的记录被打上标签。他未来的每一步,都必须自己去澄清,而诬告者一句轻飘飘的“我会继续jb(举报?)他”,却可能如影随形。
而她,却可以自称“继续在自己喜欢的专业发光发热”,继续读博深造,继续在社交平台高调表达“我赢了”。
这种“你没输我就算赢”的胜利感,让人脊背发凉。
所有对待女权,以后是女不帮,冯女必反!
发表回复